关于公示2024年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新增开放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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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版)》(京科发〔2023〕16号)有关规定,按程序对2024年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新增开放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期间若对公示的单位持有异议,可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gaoxinchu@kw.beijing.gov.cn。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8882792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