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创业孵化服务升级发展,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4〕16号),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开展2024年中关村示范区创业服务机构培育优秀科技型企业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健全完善在孵企业的孵化培育机制,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服务力度,助力企业快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等,支撑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条件
申报的创业服务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2024年在孵企业培育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不少于5家,孵化服务成效突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范围:获2024年全批次国家高新技术资质的企业。
三、受理时间
机构申报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9:00—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17:30。
四、受理方式
申报机构填写《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并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在线填报和提交。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2.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本项目申报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
六、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10-55578105,010-64840867。
2.技术咨询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5、
010-58858689,010-58858681。
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特此通知。
附件: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